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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 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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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博天亚 | 2018年11月01日 浏览次数:2883

 

根据《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合科〔2017〕123号)要求,现将2018年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二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是面向我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

  3、企业发展潜力大,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4、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含)之间,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在4亿元至10亿元之间,比例不低于3%。

  5、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有发明专利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其他按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或者近三年每年至少申请发明专利(通过实审)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其他按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3项;

  6、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创新管理团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体系,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等软实力建设成效明显。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上市企业(不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柜台市场挂牌的企业)因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较大的企业规模,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二、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进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申请书,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时间安排

  申请此批入库企业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请于2018年12月0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市科技局区域处。

  四、申请所需材料

  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的附件证明材料。需上传的附件包括:

  1.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2.申请入库企业未来三年目标(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经济效益预测)分析报告;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其它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2.研发机构。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需上传研发机构认定的文件。

  3.申请材料。根据所需材料要求,完整填写上传申请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不再接受入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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