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博天亚集团官方网站!
“实用”的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一大笔钱! - 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实用”的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一大笔钱!

“实用”的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一大笔钱!

博天亚 | 2018年12月19日 浏览次数:1423

 

软件业作为软件企业的汇集,通常有四种业务类型:通用软件产品、定制软件产品、系统集成和售后软件服务。软件行业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高技术、高风险、高开发成本低生产成本、高回报率和高成长性。

“实用”的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一大笔钱!

“实用”的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一大笔钱!

我国软件产业基于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较多的政府扶持政策,发展基础不断得到夯实,产业链日益完善,同时国内软件市场规模巨大,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下,新兴信息技术必将使软件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方向发展,因而使软件产业的进步更加依靠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而且具有高附加值的核心技术与服务将在软件产业发展中拥有更加突出的地位。

其中增值税优惠政策将对软件行业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对软件企业最直接的作用是增加企业净利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与传统企业平均税负率5%相比,税负率降到3%以下的软件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处有利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软件企业发展的阻碍,使软件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得到更快的发展。同时,有利于软件企业的筹资融资,扩大再生产。

“实用”的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一大笔钱!

“实用”的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一大笔钱!

下面来了解一下近期关于软件产业相关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吧。

增值税

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享受主体:自行开发生产销售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享受条件: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注: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所得税



服务热线

400-998-2355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