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认证人员被撤销CCC检查员注册资格!
博天亚 | 2019年03月26日 浏览次数:1512
今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发出通知,撤销吴春海(身份证号:3408261981XXXXXXXX)、林彩珍(身份证号:4414211979XXXXXXXX)CCC检查员注册资格。经查证,吴春海、林彩珍二人存在为受检方提供咨询服务的违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自律规范》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版)》,依相关规定,撤销二人CCC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并对二人信用分值赋予0分。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认证人员不得受聘于认证咨询机构或者以任何方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 版)》行为规范要求,检查员不向受检查方提供相关咨询。维护行业的良好声誉,广大认证人员在从业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试想,如果全都像吴、林二人一般行事,认证行业的信誉将荡然无存,失信于公众、失信于社会,认证行业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切记“规范千万条,守信第一条,从业不守信,脸颊两行泪”。
通知如下:
关于撤销吴春海、 林彩珍 CCC 检查员注册资格的通知
各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及咨询机构:
经查证,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CCC检查员吴春海(身份证号:3408261981X X X X X X X X), 林彩珍(身份证号:4414211979 X X X X X X X X)存在为受检查方提供咨询服务, 影响公正性的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自律规范》中第四条“检查员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协会及认证机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检查员不得受聘于认证咨询机构或者以任何方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 3 版)》行为规范要求“检查员不向受检查方提供相关咨询”。
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 4 版)》规定,协会决定撤销吴春海 CCC 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证书号:2016-P1CCC-1219116);撤销林彩珍 CCC 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证书号:2018-P1CCC-1230684)。3 年内不接收其注册申请;依据《认证人员执业信用管理规范》,对吴春海、林彩珍的信用分值赋予 0分;公布违规事实。
希望广大注册认证人员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各认证机构切实落实认证人员的工作经历审查工作,有效维护认证公正性。
附件:违规事实及调查情况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违规事实及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对深圳市**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数码CCC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咨询)为“海强认证检测(深圳)公司”(以下简称海强认证),海强认证具体联系人为吴春海。调阅相关认证实施记录显示,2017年7月12日,吴春海以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CCC检查员的身份对**数码企业实施了认证监督检查活动。以上事实经**数码法定代表人祝**确认。
另查明,海强认证检测(深圳)公司和深圳市海强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组织, 经营范围包括体系认证技术咨询和产品认证技术咨询,2家组织的法定代定人均为林彩珍,监事为吴春海(目前已经完成负责人变更),林彩珍同时也是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CCC检查员。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认证人员不得受聘于认证咨询机构或者以任何方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认证咨询人员不得受聘于认证机构或者以任何形式从事认证活动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自律规范》中第四条指出“检查员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协会及认证机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检查员不得受聘于认证咨询机构或者以任何方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 版)》行为规范要求,检查员不向受检查方提供相关咨询。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